十环标识,千万别乱用,罚到你怕
2024-05-14
从2021年新版限塑令实施至今已有三年多时间,可降解塑料的概念在塑料行业内已经广为普及,但在普通消费者层面的认知仍然薄弱,他们难以分辨什么是真正的可降解制品。
因此一些生产伪降解、假降解制品的厂家,也打着双“j”(降解制品标识)到处招摇撞骗,客观上导致市场上的降解制品良莠不齐、鱼龙混杂。
是什么导致双“j”降解标识泛滥,又是谁来管理、授权双“j”标识?我们通过比对国内其他环保塑料制品标识,欧洲小树苗标识、美国BPI标识,或许从中可以得到一些参考。
以下是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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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国环境标志(“十环”)
中国环境标志从一诞生开始就由政府主导,并一直沿用收费认证授权模式。现在,中环联合认证中心是经生态环境部授权的认证机构,中国环境标志的认证工作由中环联合认证中心全权负责。
4.1 中国环境标志的来历
全世界较早的环境标志之一是德国的“蓝天使”,诞生于1978年。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了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在大会的推动下,1993年很多国家开始推出生态标签,环境标志领域的国际非政府组织“全球环境标志网络”也应运而生,各个国家的环境标志组织陆续成为全球环境标志网络(GEN)里的成员。同年,当时的国家环保局开始制定相应标准化工作的计划、规则、程序。
1993年8月25日,国家环境保护局向社会发布了“中国环境标志”的图形;到了1994年,中国环境标志产品的认证标准正式出台。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领导和专家组成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CCEL)是我国对产品的环境行为进行认证并授予环境标志的唯一机构。
1998年6月,国家环境保护局升格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8年3月升格为环境保护部,2018年正式更名为生态环境部。几经部委机构改革,自2003年10月15日起,中国环境标志的认证工作由中环联合认证中心(简称CEC)全权负责。为此,国家环保总局还专门发布了一则认证工作移交的公告,即《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环发〔2003〕196号,2003-12-12)。
该中心主体是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网址www.mepcec.com,该中心由生态环境部批准设立、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国内领先的环保、节能和低碳领域的综合性认证与服务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国有第三方认证服务组织。CEC董事长是董旭辉,现任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
中国环境标志在认证方式、程序等均按ISO14020系列标准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实施,与国际通行环境标志计划做法相一致。
单色标识 | 双色标识 |
中国环境标志(“十环”)图形中心由青山、绿水、太阳组成,表示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外围十个环紧密结合,环环相扣,表示公众参与,共同保护环境。其寓意为“全民联合起来,共同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
4.2 中国环境标志的作用
中国环境标志是一种证明性标志,它表明该产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在生产、使用和处理处置过程中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低毒少害,节约资源等环境优势。2006年财政部文件要求,获得中国环境标志,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应当优先采购。消费者可优先进行绿色选购,让企业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
4.3 申请中国环境标志的费用
据鼎华国际认证描述,中国环境标志认证的费用因认证机构、认证标准和产品种类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十环”认证费用包括申请费2000元、审核费3000元、标志使用费5000元、监督检查费等。总的来说在12000-20000元之间。申请费是指向认证机构提交申请时需要缴纳的费用;审核费是指认证机构对企业的产品或服务进行审核时需要缴纳的费用;标志使用费是指企业需要支付的标志使用费用;监督检查费是指认证机构对企业的产品或服务进行监督检查时需要缴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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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截图来源:
http://www.mepcec.com/images/rzfw/hjbz/ixhjbz/xgwdxz/2023/03/10/1678436892032011076.pdf
http://www.mepcec.com/upload/202105/30/202105301734373055.pdf
4.5 冒用中国环境标志将被重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条,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从行政处罚案例来看,冒用中国环境标志,将会被行政罚款货值的0.4~1倍,但也有被罚货值3倍的案例。
2020年1月,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水质在线分析仪”冒用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标志,货值30万元,被查获时暂无销售利润,被罚款90万。
2020年11月,海口龙华盛华贸易经销部(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曾某林)没有取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但是却在塑料袋上印制“中国环境标志”的图案。该行为属于虚假商业宣传行为,被行政罚款44万元。
2020年10月,海南鑫汇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未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也未取得中环联合认证中心的认证和备案,擅自将标注有“中国环境标志”字样和图标标注在自己生产的一次性塑料制品上;且实际生产用的原料成分为“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树脂”,属不可降解材料,但却在其塑料产品上标注“淀粉生物基环保袋”,存在严重的虚假宣传和虚假误导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该公司被作100万元的顶格处罚。
天津市宁河区鑫泰洗涤用品厂(王贺义)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案
申请中国环境标志程序
申请程序包括:企业向中环联合提交申请(申请书可在中环联合网站www.mepcec.com下载),与中环联合签订合同并接受现场检查,中环联合负责抽样并送指定检验机构检验,检查和检验结果经技术委员会评定、批准后方可向企业颁发认证证书。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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